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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佣金制取消:机票代售行业是否面临“洗牌”
新华社记者贾远琨
民航局最新下发的《关于改变国内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管理方式的通知》规定,今年10月1日起,延续了21年的机票销售代理3%的固定佣金政策被取消,改由航空公司和机票销售代理商自行协商机票销售的佣金比例。
新规定推行后,机票代售商会受到怎样的冲击,机票代售行业是否面临“洗牌”?
佣金比例从“计划”走向“市场”
今年5月,民航局下发《关于改变国内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管理方式的通知》,定于2008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取消1987年制定的机票销售代理3%的固定佣金政策。
《通知》规定,由航空运输企业与销售代理企业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机票销售委托代理合同,在委托代理的业务范围内协商确定手续支付标准、支付条件、奖励办法以及管理办法,并于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按照1987年的规定,机票销售代理佣金为机票票面价格的3%,但多年来,在实际操作中,航空公司和机票代理机构通常按机票票面价格的(3+X)%支付佣金,X为双方的协商部分,取决于航线特点和代理机构的销售情况等。固定佣金制把多年的“潜规则”明朗化了。
记者在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了解到,国内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的问题早在两三年前就在讨论了,主要是因为机票销售代理市场比较“混乱”,曾出现过航空公司和机票销售代理机构行贿、受贿等情况。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出台是由‘计划’向‘市场’迈出的一步,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和提升。同时,《通知》出台之后,将促使机票销售代理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并且形成航空公司与代理机构之间的联动效应,给消费者最贴近市场价格的机票,这对于航空市场的规范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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