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电厂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康平电厂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康平电厂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无新增建设用地
建设内容:在康平电厂500千伏升压站扩建1组1500兆伏安主变,500千伏侧扩建1回出线间隔,220千伏侧扩建4回出线间隔,扩建主变低压侧装设5组60兆乏低压电容器和1组士60兆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本期为远期预留1组主变位置,500千伏无预留出线,220千伏远期预留4回出线间隔。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yYpKm5ERqCh2rZCkeyzRg?pwd=kpdc提取码:kpdc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或向本公示指明的联系方式通过书面、面议等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附近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途径:①信函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环保产业集聚区
②电子邮件地址:56492936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亢先生
联系电话:024-27342725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东关镇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辽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工
联系电话:024-67983503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号环保产业集聚区
2024年3月4日
校对:杨旭
责编:杨东溟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