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车出事,交强险脱保,车主竟也要一同赔偿?
“又不是我撞的人,凭什么要我赔钱?”
这是老周前段时间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他怎么也想不通,只是好心借车,对方撞了人自己居然也要一起赔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次好心借车,换来“共同赔偿”
2026年5月12日,老周的老乡小王临时有事要用车,老周二话不说就把自己的私家车钥匙给了他,谁知道小王刚开走不到一小时,就接到小王出车祸的电话。
老周赶到现场后,交警正在处理,从道路监控看,事故的原因是小王分心驾驶闯红灯,撞倒了一位正在过马路的大爷,小王需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大爷手臂、脚腕骨折,身上多处擦伤,已经被120拉走治疗。
就在老周准备向保险公司报案时,才想起来这辆车的交强险早在三个月前就已经到期了,而他因为工作忙,一直忘记去续保。
大爷伤势较重,手术+住院,一共治疗了近一个月,医疗费花了快5万,再加上后续的康复费用、护理费、营养费以及伤残赔偿金等,总损失算下来约6万元。大爷出院后,家属将小王和老周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二人赔偿损失。
法庭上,法官给出了明确解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案中,车主理应按规定为自己的车辆投保交强险。在车辆没有交强险就上路行驶、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车主(投保义务人)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与实际驾驶人(侵权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最终法院判决,老周要在交强险限额内与小王共同赔偿,即赔偿9000元,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需要由小王全额赔偿。
没有交强险,坚决不能上路!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险种,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如果脱保上路,一旦被交警查到,不仅要扣留车辆,还要处以应缴保费两倍的罚款。
最关键的,是交强险的作用!它是事故赔偿的“第一道防线”。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目前交强险的限额为: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1.8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这些钱由保险公司出,不需要车主和驾驶人自己掏。
如果脱保,就像老周和小王一样,所有赔偿都需要自己承担,得不偿失。
借车需要注意什么?
借车看似是一件小事,背后却藏着巨大的法律和财务风险。不管是车主,还是借车人,下面这些事,借车前一定要搞清楚。
车主借车前要做什么准备?
检查保险情况:一般在到期前一个月,保险公司就会发出短信提醒,一定要及时办理交强险,此外,还可以补充商业三者险,来应对严重的交通事故,保额一般在100万到300万,可以赔偿对方的医疗费和财产损失。
检查车况:检查车辆是否有缺陷,比如刹车、灯光等,不然若是因为车辆缺陷导致车祸,车主也需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询问借车人基本信息:比如驾驶人有无驾照、驾驶经验如何,以及有没有喝酒等情况,如果明知对方不适合驾驶却仍然借车,出了事故车主同样要一起担责。
借车人需要注意什么?
确认驾照:自己的驾照在有效期,准驾车辆与对方车辆是否一致;
确认保险及车况:对方车辆上了哪些保险,保险是否在有效期,主动询问车主车辆是否存在问题,了解驾驶偏好才能更好地避免事故发生。
老周的故事并不是个例,交强险不是可有可无的选项,而是法律规定的底线和保障。无论是车主还是借车人,都应该把保险这件事放在心上,花几百块钱买一份安心,远比出事后再后悔要划算得多。
校对:杨旭
责编:刘新
消息来源:平安产险辽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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